先建立可核對的帳本
替每個房源取清楚的名稱,將房間、租客與租約對應好。核對租金及收租日期;更換租客時保留歷史記錄,避免混淆不同租期。
到帳後再記實收
以銀行或付款平台的實際到帳為準,記錄房源、租客、費用類型、金額與日期。租客說已付款時,先核實到帳再記錄。
月底分三項核對
檢查本月應收、實收與待跟進的未收。例如應收 3,000,已收 2,000,仍有 1,000 需要核對;不要將應收總額當成已到帳收入。
為異常安排下一次跟進
金額不符時,檢查分次付款、日期和重複記帳。押金與水電應依費用類型核對,不要混入租金。固定每週或每月檢查一次,保持記錄連續。
